
近年來,巍山縣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巍山縣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采取五項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古城科學發展。
一是組建巍山縣古城鎮村及風景名勝區保護建設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古城保護管理相關工作。
二是保護名城傳統風貌,加大執法力度。做好名城保護范圍內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新建、改造、修繕、拆除的前置審查;加強古城建筑日常巡查和專項巡查力度,開展對古城內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的所有在建工程的清理審查工作;嚴格按規劃和保護級別審批報建工程項目,召開了2次城鄉規劃委員會會議,對40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審查。
三是做好巍山古城公共設施的管理與維護。加大對古城內路燈、石板、井蓋的更換及維修力度;實施完成古街綠化工程,做好古街盆景的擺放和行道樹的栽種工作;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規范流動攤點和店鋪經營,規范古城內標語、廣告、店面楹牌的安裝設置。
四是突出重點,做好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完成崇正書院和徐家大院的簡易修繕工作;完成南詔鎮古建筑群修繕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即將動工;扎實抓好東岳宮、南社學、北社學搶救維修工程和南詔鎮古建筑群消防安全工程的前期工作;認真開展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
五是強化宣傳,提高《條例》的社會影響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各種公開手段廣泛宣傳《條例》1300余次,向古城區居民挨戶發放《條例》手冊20000余份,安排社區義務宣傳員在古城各重點區域不同時段播放《條例》錄音,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知法、守法。